但是网路影片却没有相关规范,无法对其祭出罚则,也就不能有效地阻止不当影片的散播。

用“创作”来形容,绝对不是夸大的说法。从控制镜头的拍摄角度开始,呈现出来的画面能够不需任何语言就对观众造成影响,进而操控人心。

比如说,“楚楚可怜的女童遭遇邋遢的中年淫魔”这个画面的呈现。在电影镜头当中,光是从女童“仰望犯人”的视线角度设定来看,拍摄团队做准备工作时,基本上就打算透过镜头设计而非语言,来让观众感受到“压迫性的恐惧感”与“厌恶情感”,来制造感官上的巨大冲击。

从纳粹德国时期的宣传部部长约瑟夫・戈培尔以及戈培尔征召的女性导演兰妮・莱芬斯坦开始,全世界从连续剧到音乐录影带(MV)皆采用此种拍摄手法,而成为典型的电影拍摄技巧。

一般来说,经常会透过“分镜”来呈现。

顺带一提,笔者与过世的高畑勲先生过去一同工作时,在会议当中也经常当场画出简单的分镜。这是很常见的情况,这,就是“创作”。

然而,在YouTuber这个词刚普及不久的现代,网路世界中不存在类似广电法、电波法等确保播放内容维持中立性的新闻道德标准,着实令人担忧。

在网路上发现露骨的猥亵画面、仇恨的文字与照片,虽然可以将其消除,但是如果要消除那些将电影创作内容、带有暗示性的镜头与事实报导混剪的影片,世界上的影片数量想必要减少好几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