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人因为害怕DNA鉴定露出马脚,“以厕所通马桶的用具以及自来水清洗被害人的肠道”,导致被害人大小肠流出、坏死,并让娜英的头部浸在流动的自来水当中便直接离开现场。
因为自来水的细菌进入眼、鼻、耳内,造成娜英视力损伤、鼻腔炎、内耳炎等,加上下半身坏死部位,被害人受到的严重伤害,全部治愈需要8周以上的时间。
最后,被害者娜英失去8成的阴道与肛门,造成重度身体残障,直到现在都需要借助医疗设备来维持正常生活。
当时马上离开现场的犯人,立即就遭到警方逮捕。而现场留下的指纹,也与拥有多项类似前科的赵斗淳一致。
嫌疑人赵斗淳在1983年,曾经对当时19岁的女性施加性暴力伤害,判刑3年。1996年对支持全斗焕、卢泰愚两位总统的60岁男性施暴,造成该名男性死亡。
而这项伤害致死案件却只轻判2年。
在赵斗淳56年的人生当中,合计7年4个月是在监狱里度过的,警方拥有非常多他的指纹资料。
但是,当嫌疑犯遭到逮捕时,状况却与我们想像的不太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