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OC副會長John Coates(後方螢幕)與東京奧運、殘奧組織委員會的橋本聖子會長(2021年5月19日、照片:代表攝影/ロイター/アフロ)

(※)本稿はJBpressの記事「IOCはなぜ日本政府を無視して暴言を繰り返すのか」を中国語(繁体字)に翻訳した中国語記事で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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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池田 信夫:經濟學者、阿哥拉研究所董事長暨所長)

由於新冠肺炎疫情影響,原訂於2020年舉行的東京奧運延期至今,如今再度面臨決斷的時期。在野黨口徑一致提出「反對舉辦奧運」,官方贊助商朝日新聞也刊登請求中止舉辦的社論,國內世調顯示超過8成的民眾支持奧運「中止或延期舉行」。

在一片中止聲浪中,IOC(國際奧委會)的委員,卻不斷出現白目發言。從「即便在緊急事態發佈時期也如期舉行」、「就算日本首相表明中止依然堅持舉行」發言看來,等同於侵害日本的主權。日本政府至今沈默以對,奧運真的能夠如期舉行嗎?

「即便日本首相要求中止,大會也如期舉行」

今年的東京奧運、東京殘奧,是否能夠如期舉行,情勢看來岌岌可危。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得到控制、東京尚在緊急事態宣言期間,綜觀上列情況,怎麼看都不符合7月23日東京奧運舉行的條件。一般來說,面對這種場面ICO起碼會顧及日本國民的健康,請求大家協助配合(即便是外交上的場面話)。但是觀察IOC最近的發言內容,根本連基本的素養都不存在。

5月21日記者會上,IOC副會長John Coates對「緊急事態宣言期間當中,奧運是否如期舉行?」一問的回答是「絕對要舉行(absolutely yes)」。

5月24日,IOC會長Thomas Bach透過影片表示「為了如期舉行奧運,我們不得不做出部分犧牲(sacrifice)」,這個「我們」指的「並非日本國民」,稍後會為大家說明。

而27日《文春ONLINE》線上報導,前IOC副會長Dick Pound表示「即便首相菅義偉請求中止奧運,那也不過是他個人的意見,奧運依然會如期舉行」。

觀察這一連串IOC幹部們的發言,我們可以發現一個特徵,那就是他們都認為舉辦奧運「不需要請日本政府協助」,而是以IOC為核心擺出「我們就是要辦」的態度。IOC到底為什麼能夠如此強硬呢?

不平等的「主辦城市合約」

IOC如此強硬的背景,在於他們掌握了主辦城市合約。所有奧運的主辦權都由IOC「委託」給各國城市,主辦方只有IOC一人。想當然耳,握有大會中止決定權的也只有IOC。

合約當中記載,「若IOC決定中止大會而導致合約解除,則主辦城市、NOC(各國奧運委員會)以及OCOG(奧運組織委員會)將會放棄任何形式的賠償以及賠償損害的權力」。

所以有人據此指出,日本政府與東京都政府都不是能夠決定中止大會的當事人,這是錯誤的認知。事實上,這項合約並非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合約,日本政府在國際法上並沒有履行的義務。IOC也並非國際組織,而是透過販賣轉播權、廣告贊助商的收入來營運的民間團體,真正有權力執行合約的是日本政府。

舉例來說,日本文部科學省(相當於教育部)可以決定國立競技場能不能作為奧運的競賽場地。而這項議題也不需經過修法,只要透過內閣會議通過「為了防止新冠肺炎蔓延,禁止使用國立競技場」就可以。

而對此決議,IOC可以表達抗議發起行政訴訟,但絕對趕不及在7月底。IOC也可以對日本政府發起違約金賠償訴訟,但也只能在日本的法院提起。而面對日本政府正式通過的內閣決議,法院很難判決需要執行賠償。

面對這種情形,重點並非誰有權決定,而是中止大會這個決定是否妥當。若是在開幕期間發佈緊急事態宣言,要求百貨公司與電影院停止營業,那麼讓IOC使用國立競技場就是一個不當的措施。即便IOC要求「選手都有專門接受特別的安全教育講習,希望適用特殊準則」,東京都政府依然有拒絕的權力。

最終決定權不在IOC手裡,而是在日本政府與東京都政府。既然如此,IOC依然能夠不斷發表那些白目言論的原因,其背景卻更加複雜。

日本政府應該拒絕IOC的「資金腐敗鏈」

究其原因,IOC握有能夠報復日本政府的手段。若是東京都政府中止IOC委任的奧運,則今後日本想必無法再申請成為奧運主辦城市。更甚者,IOC也許會拒絕日本國家隊參加之後的奧運。

另一方面,IOC握有分配奧運轉播權給各國的權限。這部份若是足球、籃球等職業運動的話問題不大,但支撐業餘運動最大的資金來源,卻是來自於IOC分配的轉播權利金。

根據IOC的資料,從2013年到2016年為止的收入為57億美金(約6200億日圓),轉播權利金就佔比73%。IOC收入當中的9成,皆用來分配給各國充作業餘運動的訓練資金。JOC(日本奧運委員會)每年就可分配到112億日圓。

在申請奧運主辦權時,若不賄賂IOC委員就無法拿到主辦權的情形,已經是公開的祕密。JOC前會長竹田恒和因為涉嫌以280萬新加坡元收買IOC委員,遭到法國司法當局追究,其本人與JOC均承認有此事實。

簡單來說,IOC將從企業處收取的轉播權利金分配給各國,這些資金再被用作賄賂資金,循環往復的腐敗漸漸形成「奧運權貴」。而且即便JOC送錢給IOC委員,在日本刑法中卻不構成賄賂罪。因為IOC並非國際組織,而委員們並非「外國公務員」的緣故。前會長竹田的嫌疑也在這種曖昧的情況下不了了之。

IOC之所以能夠不斷口出狂言,正是利用這種扭曲的控制權。若是日本政府或東京都政府中止大會舉行,IOC將會以今後奧運的權利金分配相威脅。

若是接受IOC的脅迫,菅政權將會因為「屈服於IOC這種黑道作風」而淪為國際笑柄。若是緊急事態宣言發佈期間,卻對奧運開放特權,那日本國民也不用理會政府的限制請求了吧!

由於IOC「不承認再度延期」,所以日本政府只有中止或者如期舉行兩條路。若決定如期舉行,那麼政府就應該解除緊急宣言,讓國民的生活回復常態。

同時,也需要與IOC溝通,要求收回白目發言,要求IOC內部改革。不具備正統法律地位的奧運權貴對IOC組織的私有化行為,必須要以法律為基礎,改革為國際組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