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網路影片卻沒有相關規範,無法對其祭出罰則,也就不能有效地阻止不當影片的散播。

用「創作」來形容,絕對不是誇大的說法。從控制鏡頭的拍攝角度開始,呈現出來的畫面能夠不需任何語言就對觀眾造成影響,進而操控人心。

比如說,「楚楚可憐的女童遭遇邋遢的中年淫魔」這個畫面的呈現。在電影鏡頭當中,光是從女童「仰望犯人」的視線角度設定來看,拍攝團隊做準備工作時,基本上就打算透過鏡頭設計而非語言,來讓觀眾感受到「壓迫性的恐懼感」與「厭惡情感」,來製造感官上的巨大衝擊。

從納粹德國時期的宣傳部部長約瑟夫・戈培爾以及戈培爾徵召的女性導演蘭妮・萊芬斯坦開始,全世界從連續劇到音樂錄影帶(MV)皆採用此種拍攝手法,而成為典型的電影拍攝技巧。

一般來說,經常會透過「分鏡」來呈現。

順帶一提,筆者與過世的高畑勲先生過去一同工作時,在會議當中也經常當場畫出簡單的分鏡。這是很常見的情況,這,就是「創作」。

然而,在YouTuber這個詞剛普及不久的現代,網路世界中不存在類似廣電法、電波法等確保播放內容維持中立性的新聞道德標準,著實令人擔憂。

在網路上發現露骨的猥褻畫面、仇恨的文字與照片,雖然可以將其消除,但是如果要消除那些將電影創作內容、帶有暗示性的鏡頭與事實報導混剪的影片,世界上的影片數量想必要減少好幾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