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便主办城市负担极大,掌权者与资本家为什么依然争夺奥运的主办权呢?想借此宣扬国威达到政治性目的的掌权者就不用多说,能够获得钜额转播权利金的IOC、想为自己的公司打广告的赞助企业、广告公司、以开发设施为名参与公共事业的土地建设商,这一部分人都能从奥运中获得巨大的好处。当然,资本金基本上都是由人民的税金支付。当初,政府宣传只需要支付7300亿日圆,就能够举办奥运大会,但不知不觉间,预算不断膨胀,根据会计检查院的试算,已经达到3兆日圆。
税收并不是无限的,光为了奥运就花费如此钜额的预算,将会导致教育、社会福利相关的预算,以及311地震的复兴预算遭到削减。若是发展至此,奥运美其名曰“和平的祭典”,实际上却是让人民的税金落入权力者与利益团体的口袋。甚至打着“志愿者”的名号吸引怀抱善意的人们,操作这个无偿的系统获得巨大利益。比现在社会上的“黑心企业”还要过分。在奥运结束之后留下的,将是被削减经费的教育、社会福祉与复兴地方的预算以及增税。
从过去的里约奥运开始,最近的奥运会在结束之后,主办城市国的景气反而都衰退。若是奥运本身如此赚钱,就应该将大会职业化,不再使用任何一毛税金才对。若因此,再也没有城市申办奥运的话,也只能接受。奥运当中充斥金钱这一点,笔者是不在意的,但若因此导致税金被窃取、志愿者被当做奴隶驱使的话,根本就是犯罪活动。如果大部分的人想法与笔者相同的话,奥运可能早就从世界上消失了。